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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在最早發現時,是屬於男人的寶石,是戰士的護身符,常被鑲在劍柄或盾牌上做為裝飾。因為它的硬度高,無法切磨它,所以希臘文中將鑽石命名為Adamas,意指『無法征服的石頭』,這即是英文Diamond的由來。
直到十五世紀中期才由荷蘭一位叫凱姆的寶石師傅想出研磨鑽石的方法,凱姆是個很有才能的寶石工藝師,但是他很窮且腳又微跛,卻愛上了雇主的女兒,雇主為了讓他知難而退,故意要他將鑽石切磨成工才將女兒許配給他;愛情的力量果然讓凱姆想出切磨鑽石的方法,最硬的石頭當然要用最硬的石頭才能切磨,於是鑽石從此在人們的眼前閃耀出動人的光彩,凱姆也順利取到美嬌娘,原來鑽石也是男人因為女人才切磨出來的。
鑽石在什麼時候開始成為女人的裝飾品呢?據說是在法王查理七世統治時,當權者的魅力吸引了無數名門佳麗希望獲得國王的垂愛,在一場王室宴會中有一名婦女為了讓自己更耀眼,向朋友借來許多鑽石串成項鍊配戴,果然成功吸引查理七世的眼光,從此鑽石成了女人最炙手可熱的裝飾品。
在古代傳說中,鑽石具有神秘的力量,可為主人帶來幸運,增添力量,趕走災難。在十三世紀的時候只有皇室貴族才有資格配戴鑽石,可見鑽石的尊貴。鑽石代表著永恆、堅貞、純潔的象徵,是四月的生日石,也是結婚六十及七十五週年的紀念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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